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进行。全市共有54651名考生报名,比2016年增加3405人。其中,统考类考生51891人,对口类考生2760人;应届生50806人、往届生及社会考生3845人。
报名工作主要变化:一是已在外省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我省高考报名;二是高职单招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招生院校联合考试方式,按考试类别进行。普通高考单招计划和对口高考单招计划分开编列;三是网报系统中考试类型只保留“统考”和“对口考试”两种。便于考生选择,减少填报错误。
1.广泛宣传,做好诚信教育。报名前,市考试院召开高考报名工作视频会议,印发通知,总结部署相关工作。通过保定市教育考试信息网等多渠道对高考报名时间及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将《2017年保定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印发给每名考生。各县(市、区)招办、学校及报名点也充分利用当地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报名时间、相关政策和程序,保证考生按时、准确报名。
报名期间,各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告知每名考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涉考条款。
各报名点合理安排网报时间,设专人指导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并尽量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摄像、采集指纹及信息确认。
2.精心组织,严查报名资格。一是利用身份证阅读器、指纹仪等技术设备采集考生基本信息,确保了考生基础信息准确、真实、有效。二是报名现场照像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配发的专用背景布,防范照片作假。三是实行审查人员责任制,将考生报名信息与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核查,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四是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实行“三人审核、两级负责”制,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时,由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三人审查签字后,报市考试院逐一全面审核。
报名结束后,各单位按要求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3.规范管理,完善报名程序。一是规范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操作流程。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二是完善残疾考生申请考试便利的工作规范。所有拟申请享受2017年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按照多年惯例,2017年我省高考不再组织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