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把2016年作为创新之年、见效之年、出彩之年,深入开展“履职尽责”大承诺活动。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承诺。
一、创新工作理念和思路
努力提高“三个强化”的工作意识。一是强化以考试为中心的意识。把以考试为中心作为全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招生考试这个中心。二是强化团结协作的大局意识。三是强化 “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团结和谐,一流是争”的院风意识。
坚持“五个以”为主要内容的招生考试工作总体思路,即:以考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严细管理为手段,以优化考试环境为保障,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
二、创新工作举措
围绕以考试为中心,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超前谋划,科学部署。二是坚持严格要求,严细管理。三是坚持协调配合,顾全大局。四是坚持阳光操作,公正录取。努力实施“阳光工程”,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信息透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和体系。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监督。确保整体工作在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的领先位次;确保考试安全,不出现失泄密事件;确保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创新服务方式
着眼以考生为本,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六个到位”。一是政策指导服务到位。二是信息发布及时到位。三是温馨提示关怀到位。四是创优环境保障到位。五是高考志愿辅导到位。六是信访咨询解释到位。
四、创新自律手段
严守招生考试“六不准”纪律。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五、创优招生考试发展环境
1、注重硬件建设,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全市标准化电子考场建设步伐,在2012年底前,完成370个电子考场建设任务,实现将我市国家教育考试所有考场建成标准化电子考场的任务目标。
2、注重信息公开,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办事程序、考生资格、录取信息、申诉渠道、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咨询等内容在内的“十公开”。将“阳光工程”的标准推广到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中,使全市各类招生考试都在“阳光”下透明操作,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3、注重文明办公,提高服务水平。在细化工作流程基础上,全面落实文明办公“六个一”要求,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敬,一份真诚办事,一声再见相送。
4、注重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实行无缺位工作制,使为考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考点和高校服务有制度保证。
以上承诺请全市人民监督。
监督电话:5078362 507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