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现就征求意见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态度要“真”、对象要“准”、形式要“实”。重点听取党员、群众对院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征求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打好基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征求意见人员范围
院内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基层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中学及考生、家长、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评议员。
三、形式方法
(一)走访调研征集意见。3月上旬,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安排,利用不少于3天的时间,深入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围绕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问题,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3月上旬,召开由考院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学校校长、学生、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少于20人参加的座谈会,征集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发放征求意见表征集意见。3月上旬,印发征求意见表,向全院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明确征求意见重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
(四)向基层招办全面征集意见。利用网站,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向全市21个市(县)招办征集意见建议。
四、组织领导
全院要将征求意见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院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认真的精神、虚心的态度,积极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原汁原味向班子其他成员反馈,各支部书记要向所属支部成员反馈。要针对征求到的意见,逐项对照检查,为下一步查摆问题打好基础。对征求到的意见,要坚持边征求边分析边整改,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院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组织,搞好督查,确保征求意见各项工作落实,提高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中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党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