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招生考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违纪舞弊行为,维护好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我市继续在4月份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
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县(市)和有关学校,在4月份的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中,结合本地、本校考风考纪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一是各有关单位要成立考风考纪教育领导小组,带头学习今年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熟练掌握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内容,组织督导本地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对群体性舞弊苗头要及早发现、及时制止;二是各学校要组织每一名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组织所有高考考生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宣传专题片》。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班会、家长座谈会、宣传栏、广播、网络、标语、写心得体会、诚信应考签名活动以及《致2013年高考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和渠道,将活动内容宣传到所有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所有参加2013年高考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充分了解到,所有高考考点均为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及试卷流转区域都安装了摄像头,涉密场所内的一切举动,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电子监控系统都能看的一清二楚,考试过程还将全程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回放倒查。各考点配备指纹识别仪、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无线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和无声挂钟等,考生入场都要进行违禁物品的检查和身份核查。考试期间,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还将利用无线电监测设备在考点周边巡查监测;三是通过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积极工作以及专家讲座、同学交流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应试心理素质教育和答题技巧培训,稳定考生情绪,消除侥幸心理,树立文明应考、正当竞争的意识。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止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宣传教育,杜绝无意识违规现象。同时,教育考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考试违规;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局长与学校校长、学校校长与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与考生均须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使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并确保在考试中不出现违纪舞弊现象。凡在考试中出现雷同试卷、替考、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或其他严重违纪舞弊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教育考试院还要求各地各单位抓好考风考纪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对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要给予批评,并督促其改正。使活动开始有安排计划,中间有督促检查,结束有总结。4月底前市教育考试院还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