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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彩足球推荐: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闻来源:中考处 发布时间: 2009/5/31 访问量: 1317
保 定 市 教 育 局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竞彩足球推荐: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有关中学: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竞彩足球推荐:做好2009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中[2009]4号)、河北省教育厅《竞彩足球推荐:印发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09]11号)和保定市教育局《竞彩足球推荐: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政策,以“阳光招考、依法招考、和谐招考、科学招考和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确保考试安全,积极稳步地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中考招生制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结构优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充分发挥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
     二、报名
     ㈠报名条件
     1.凡在本市有正式户口,有正式学籍,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质良好,经所在学校审查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含“3+2”)制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2.已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报考。
     3.无市区户口、有市区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允许在保定市区参加中考,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大专、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民办高中和保定外国语学校。
     ㈡报名办法及要求
     1.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考试院、县(市)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校就读的往届毕业生随就读学校报名。考生报名需交验《户口簿》。
     2.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和非在校就读的往届毕业生在市教育考试院报名或县(市)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组织方式
     ㈠考试科目
    升学考试科目共10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地理、生物、体育、信息技术教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710分。
      1.文化课考试总分660分。考试科目和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或科学12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或思想品德45分、历史与社会45分、综合题3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
     2.体育成绩30分,信息技术教育1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10分。
     3.升学资格测试项目
     所有考生将进行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并以此作为升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资格。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满分为400分,低于240分的考生不能升入省级示范性高中。
     ㈡考试组织方式
     文化课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生物和地理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形式。
    信息技术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三科中的一科进行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使用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的同一套考题,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
     体育、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别按照《2009年保定市毕业生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保定市2009年初中升学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2009年保定市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发)执行。各县(市)体育、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市)统一组织。保定市区分别由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市电教馆和市仪器站统一组织考试。
      ㈢文化课考试科目中除语文、地理和生物外,其他各科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分Ⅰ卷和Ⅱ卷两部分。其中,Ⅰ卷为选择题,考生必须用2B铅笔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由机器阅卷;Ⅱ卷为非选择题,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评阅。
      ㈣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㈤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中技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
     四、考试、阅卷、登统
     ㈠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9:00--11:00 语文,
    下午2:00--4:00 理科综合,
     4:30--6:30 文科综合
     6月22日上午9:00--11:00 数学,
     下午2:00--4:00 英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4:30—5:30 地理、生物
     ㈡考生参加文化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市、县统一编排考场,考生全部集中到县(市)以上政府所在地或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
     ㈢阅卷、登统工作采取由市、县分别组织的方式操作。市区全部文化考试科目试卷和各县(市)语文、数学、英语试卷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卷I由市考试院统一组织人员进行阅卷、登统,各县(市)其它试卷的阅卷、登统工作在市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招办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在规定的时间将所评阅、登统的考生成绩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将Ⅰ卷、Ⅱ卷成绩合并后向考生公布,同时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㈣通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后,允许考生申请查卷。但只查语文和其他各科Ⅱ卷,不查Ⅰ卷。申请查卷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县(市)招办(市区考生到报名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查卷工作分别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县(市)招办具体负责。
      五、面试和体检
     ㈠填报师范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填报师范类学校志愿。面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进行。市区考生的面试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各县(市)考生的面试工作由县(市)招办负责。
     ㈡各县(市)招办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报名考生在考前组织体检,也可在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
      六、填报志愿
      ㈠填报升学志愿工作全部在公布考生文化成绩前进行。由考生参照标准答案自己估分,并根据估分和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报适当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招生计划中的生源范围和有关招生政策。市教育考试院在填报志愿前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
      ㈡考生志愿信息由所在学校和县(市)采集,报市教育考试院汇总。
      ㈢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录取批次填报志愿。考生本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填志愿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考生所填涂志愿信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任何人不得修改。志愿信息盘由市教育考试院中考处、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处各存一份。
      ㈣考生填报第三批志愿时,只准在市属中专和职业高中(含职教中心普通中专班、职业中专)中选报一类,不得跨类填报。
     ㈤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分设公助生(含统招生和指标生)和择校生两个志愿。考生填报公助或择校志愿时只能在保定一中、二中、三中三所学校中选报其中一所,同时填报公助(含统招生和指标生)和择校志愿的考生也只能填报同一所学校,而不能在两所学校间交叉填报。
     公办民助学校中,考生只可在新同仁中学和金帆中学中任选一所填报。
     七、组建档案
       ㈠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今年升学考生继续建立电子档案。考生的相关信息由学校录入微机后,分别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县(市)招办采集、汇总、打印。
      ㈡考生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八、招生录取办法
     ㈠招生录取管理体制和原则
     1.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保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其中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指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中考处具体负责实施;各县(市)普通高中的录取由县(市)招办具体负责实施;普通中专学校[含五年(3+2)高职院校、师范类院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区职业高中和各县(市、区)职教中心普通中专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处负责。实行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县(市)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公助生指标分配和录取工作按保定市教育局保教基[2009] 7号文件精神执行。
     3.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先录取公助统招生,后录取公助指标生,最后录取择校生。公助指标生在公助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内按照各初中学校指标数额、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不足,空余指标转为统招生指标,集中使用,统一录取。出现并列成绩的,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 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⑴第一批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和保定学院涿州分校。
       一般普通高中在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录取后与公办民助高中同时录取。
      ⑵第二批录取  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3+2)高职大专。
     ⑶第三批录取  市属中专(含五年制大专)、职教中心普通中专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5.保定一中宏志班和飞行员预备班面向全省单独组织录取。具体办法见附件。
     6.参加升学考试但正式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补录。
     7 .符合下列照顾条件的应届考生,录取时可照顾一定分数:
     ①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三年度内代表保定市参加河北省运动会、省青少年运动会或年度锦标赛获得省运会青少年组设置项目第一名的可免试入学;取得第二名、第三名的照顾中考总分的30%;取得第四至八名的照顾中考总分的20%。
     ②获得运动健将或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
     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20分:
     a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b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的;
     c烈士子女;
     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a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b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c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
    ⑤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a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b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c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⑥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⑦市级三好学生、部队干部直系子女且户口在保定的(凭部队政治部证明和父母军官证),报考各类高中照顾5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择其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体育优惠加分仅限全国和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项目。
     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保定市区公办高中学校中除保定外国语学校(提前单独组织考试、录取)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余全部面向市区招生。
    2.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办法
    ①考试结束后,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估分依次填报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各类志愿。
    ②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
     ③在招生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的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录取通知书》发至考生原毕业学校,由考生到学校领取。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交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 .保定一中、二中、三中和保定外国语学校在市区各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不超过50名(原则上艺术30名、体育20名)。各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招收学校传统优势项目的考生,以保证学校传统优势项目的持续发展。
      各校按招生名额于5月30日自行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前7天将测试安排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6月10日前将报名考生名单、专业测试成绩、拟录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拟录考生名单由思政体卫处和基础教育处审核后交市教育考试院中考处。
      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控制在各学校公助统招生和择校生录取分数的60%之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一般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程序进行。
      5.《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保定市招生委员会中考录取专用章”和招生学校印章方有效。
      九、加强领导与管理
       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教育考试院院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实现教育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是本地招生考试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长是主要责任人、招办主任和考点主考是直接责任人。一旦发生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㈡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要强化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要求、有检查、有进展。要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强化岗位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强化考务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要认真选聘监考教师,并进行严格的培训。考点主考要与主监考员、监考员签订责任书,对出现雷同试卷、考场严重违纪舞弊等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主监考员、监考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㈢狠抓安全落实,确保试卷安全。要严格执行试卷和答卷运送、保管、保密规定,落实责任,确保试卷在运送、发放以及考试等各个环节万无一失。
      试卷原则上由县(市)集中保管,考前由县(市)派专人(必须有公安人员)、专车,直接送往考点。考点设在偏远乡(镇)、确因路途较远,必须将试卷存放在乡(镇)的,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建立保密领导小组,按有关的规定做好保密室建设工作。考前由县级招生部门、公安和保密部门联合对保密室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
      各县(市)务于6月13日前将保密室建设及保密安全措施情况报市教育考试院。
      ㈣要认真做好改革工作。各县(市)要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是公助生指标分配比例进一步加大,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公助指标生的录取结果要在本学校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属于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㈤做好优惠考生的审查工作。优惠考生的照顾工作,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考生的优惠材料,严格把关,各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㈥切实做好试卷评阅、登统工作。我市集中阅卷工作已进行数年,取得了良好的收效。今年要进一步健全机构,严明纪律,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要严格培训有关的工作人员,要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加强试卷分析和质量监测工作,保证评卷工作质量。
      ㈦严格按政策做好录取工作。要加大对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和改革意义的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初中毕业生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尊重毕业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和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非正当手段争夺生源,不得以非正当条件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争抢生源为目的到初中学校搞宣传咨询,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在录取前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和住址。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工作,严格按划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录取任务。
      ㈧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学校一律不许自行变更招生计划或超范围招生,不得自行减免学费或提高收费标准。特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减免学费,可由考生提出申请、提供法定部门颁发的特困证明,学校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审批。凡出现违规招生、违纪录取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㈨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市)和各初中学校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手续,保证学生的报名信息与其户口、学籍档案内容一致,杜绝虚假现象的发生。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学籍管理部门要凭招生部门打印、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录取审批表》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㈩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的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一、保定一中“宏志班”招生政策及办法
二、保定一中中国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员预备班招生政策及办法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一、
 
保定一中“宏志班”招生政策及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明办和教育部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政策,保定一中2009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宏志班”。宏志班的每一位学生均享受三年9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学业上的资助,一中免收学费。考上大学(二本以上大学)后,国家继续资助至大学毕业。
     一、招生范围: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50名;
     三、报考条件:家庭贫困、立志成才且中考成绩在县(市、区)排名前80名;
     四、报名办法:中考后持相关证件到当地(县、市、区)文明办申请报名;
     五、录取办法:河北省文明办统一录取,并分配到保定一中。
 
二、
 
保定一中中国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员预备班
招生政策及办法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联合推出的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员早期培训基地建设的决策,保定一中2004年被确定为“中国空军飞行员早期培训基地”2009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一、招生名额:50名男生
     二、报考条件:
     1.本人自愿、家长支持。1993年9月1日—1995年9月1日出生,学习成绩良好。
     2.遵纪守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无重大问题。
     3.身高:162cm至175cm;血压:不超过138/88mmHg。视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力在1.0以上。
     4.无畸形,无传染病史、骨折史等。
     三、报名及测试
      1.5月10日-5月29日,考生可直接到保定一中或通过电话报名。
      2.凡报名的考生持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及复印件到保定一中报到填写相关表格。
      3.5月30日上午8:00进行体检(空腹)和心理测试,下午2:00进行文化测试(数学、物理、外语)。
      四、录取及费用
     1.6月中旬对身体初检、文化成绩合格者书面或电话通知。
     2.接到通知的考生,参加中考后填报志愿时,填写保定一中。
     3.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示范高中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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